辽府教督字〔2018〕6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函〔2017〕122号) ,进一步推动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依据吉林省《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吉政教督委办〔2017〕43号),辽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督导组,于2018年4月2日对东丰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
一、督导评估工作情况
督导组先后听取并审阅了东丰县政府及教育、发改、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关于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档案资料,审核分析了相关数据,实地查看了东丰县第二中学、职业高中、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及校带园、第一幼儿园等5所学校(幼儿园),掌握了大量信息,对东丰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六方面进行了全面地督导评估。
二、基本做法和主要成绩
(一)优先发展,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东丰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实施“培根立德工程”,以中华传统美德、国学教育等特色品牌为标志,积极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德育新格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落实各相关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改革,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新建东丰县第三幼儿园;大力改善校带中心园办园条件,2015年以来,投入资金1169万元完成5个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面积6159平方米。出台了《东丰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认定普惠性民办园33家,落实奖补资金104.4万元。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4.3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10%。
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深入实施“全面改薄”、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2015年以来,投资13951万余元,建设校园校舍、采购教学设施设备、安装“班班通”、购置图书。制定出台了《东丰县政府城乡发展整体规划》,全面实施《东丰县全面改薄2014-2018规划》,落实和投入资金7891万元,7个校园校舍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实施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分片招生、电子学籍注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75%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等政策,彻底解决了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2017年7月,承办了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会分会场观摩活动。
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东丰县全面落实国家《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提升学位供给能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逐年提高,班额符合省定标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协调发展,现有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省级骨干专业3个。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改革,确定了“二中保质量、三中保特色”的发展目标,东丰二中高考成绩连年攀升,东丰三中特色发展成果不断体现。
持续发展特殊教育。东丰县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一是积极拓展特教服务模式,对义务教育学段所有残疾儿童少年进行“随班建籍”、随班就读服务,2017年随班就读在校学生82人,对确实不能到校的儿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每学期开展至少8次16课时的送教上门服务,做到对所有重度残疾无法到校的残疾儿童全覆盖。二是贯彻执行省定标准,着力保障特殊教育经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标准,2017年共拨付特教经费49.2万元。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按标准免除学费,2017年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13人。
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东丰县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中央、省、县资助金全部及时足额配套到位,2015年以来,共资助8246人,发放资助金952万元。县政府为16116名贫困学生拨付了421万元的午餐补助,为2076名贫困学生拨付了125万元的校车补助。为2036名贫困大学生办理了1603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展了“爱心捐助,圆梦大学”活动,社会各界筹措资助资金379万元,资助了1395名贫困大学生。
加强继续教育。建立了以职教中心为龙头,以各乡镇农职校为依托的职业成人教育培训体系,县教育局下发了《“今冬明春”大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2015年以来,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5万人次,贫困人口脱贫培训600人次,创业培训30人次,专业技能培训800人次,开展送课下乡活动,对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教育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教育工作
稳步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出台了《东丰县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建立联席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县直各部门教育职责,及时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协作推进、齐抓共管的办学氛围。教育结构得到优化。积极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2015年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小学巩固率100%、初中三年巩固率95%以上。2017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提前实现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强化教育督导职能。认真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成立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有专兼职督学58人。全县划分了5个督学责任区,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定期轮换责任督学,积极开展春秋两季、学期中学期末常规督导、随机督导,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学校领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多措并举,强化教育保障工作
着力保障教育投入。东丰县政府调整支出结构,保证教育经费投入。2015年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连续三年实现了只增不减。政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拨付教育费附加,设立专户管理,2017年拨付497万元。按省定标准基本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小学生均600元/年,初中生均800元/年,农村学校按生均185元每年的标准拨付取暖费,设立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每年县财政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做教育经费预算专题报告。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建立教师补充机制。不断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师资补充,积极实施免费师范生项目,2014年签订免费师范生180人,2015年以来,通过“特岗”和“招聘”补充教师378人,大部分教师分配到偏远乡镇中小学校任教,缓解了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和学科结构失衡的矛盾。二是建立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下发了《东丰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以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交流教师694人、校长68人。三是落实教师全员培训机制,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培训学时达到省定标准。四是严格落实了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15年以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900余万元。
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达到“两教一保”。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建设项目6个,投入资金3379万元,新建校舍14666平方米,全县151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均达到省定标准。实施高中校舍改造项目2个,投入资金360万元,维修改造校舍11000平方米。投入226万元为两所高中108个教学班配备75英寸液晶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实施职业高中校舍项目2个,新建校舍4251平方米,投入资金1278万元,东丰县职业高中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
全力保障学校安全。教育部门成立了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了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与监督责任,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校车的车主、驾驶员、照管员进行专项培训,通过校安与校车监控平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管。落实“三防”建设,成立护校队,建成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在校园重点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并与教育局校安监控平台联网,确保监控无死角。
(五)加强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在中小学、幼儿园推行校务公开、建设学校章程,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了《东丰县师德师风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县教育局党委与各校及教师签订了《严禁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责任状》,成立严禁乱补课乱办班专项督导检查组,严厉打击教师有偿补课、办班等五类违反师德行为。规范教育管理工作。建立了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抽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课程标准。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第一课”、校车安全专项疏散、消防地震及住宿生夜间逃生等安全演练教育活动。制定了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事件预案,通过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欺凌、防暴力安全教育。完善“控辍保学”机制,执行学生日出勤登记制度,实行缺勤跟踪,健全以“电子学籍”为主学籍管理制度,通过责任包保,跟踪家访,对辍学学生及时劝返,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是教育投入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教育自身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建议县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继续强化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完善财政预算拨款预算管理,确保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二是学前教育资源及幼儿园教师编制相对不足。建议县政府全面落实吉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逐园核定编制,及时补充幼儿园教师。加强校带园、乡镇中心园及民办园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三是督导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依据《教育督导条例》规定,建议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督学力量,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强、专业化的充满活力的督学队伍。
辽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