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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西安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复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6-13 14:04 信息来源:辽源市教育局

  辽府教督字〔2019〕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全面改薄”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三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吉政教督委办〔2019〕7号)要求,依据《吉林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辽源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督导组,于2019年4月22日对西安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了复评,现报告如下:

  一、督导评估工作情况

  复评期间,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教督委办〔2017〕39号)要求,市督导组听取了西安区政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汇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审阅了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关于履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职责情况的书面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石河中心校等4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在掌握大量信息基础上,督导组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督导评估意见,向西安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明确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果

  西安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7所,其中城区小学4所,农村小学3所(含乡镇中心校2所,村小1所)。全区现有教职工674人、学生3486名。2016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2017年通过了复查。

  (一)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学校标准化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城乡学校布局基本合理。西安区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西安区教育“十三五”规划》,每所学校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基本合理,乡村学校配有校车接送。现有的7所学校(含村小1所)能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无“边建设、边闲置”现象。二是“全面改薄”如期完成。制定了《西安区2014-2018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累计投资989.4万元用于石河中心校等3所小学校园校舍建设类项目和设施设备采购类项目,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三是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2016-2018年累计投入2400余万元用于校园校舍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技术装备配置、安全隐患整改等,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步规划建设的阳光新城住宅小区配套学校(灯塔镇中心校)已投入使用。

  (二)补充新教师,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政策,师资配置得到优化

  一是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西安区认真贯彻《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向农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实行了动态管理。二是招聘新教师。将新教师招聘纳入《西安区教育十三五规划》,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特别是体音美教师严重短缺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2016-2018年共招聘新教师34名,其中体音美和计算机教师共11人,全部充实到了农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符合省定标准。三是初步落实了乡村教师待遇政策。制定西安区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岗位设定向农村学校倾斜;在乡镇及以下学校支教人员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评优、评先向乡村教师倾斜,村小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占村小教师总数的30%。为138名教师颁发了“在乡村从教30年荣誉证书”。

  (三)全力化解大班额,合力控辍保学,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大班额问题彻底化解。西安区制定了消除大班额实施方案,采取大学区管理、推进教育信息化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通过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控制班额、平行分班等措施合理引导和分流学生,杜绝了起始年段新增大班额;通过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等措施,消除了原有大班额。严格转入转出手续,加强学籍管理。全区现有最大班额45人,提前实现省定标准班额目标。

  2.控辍保学成效显著。一是多部门联合制定联控联保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细化并落实各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二是依托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并参考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特别加强了对农村学校的监控。三是由营养配餐中心统一配送营养餐,解决了学生午餐难题。四是合理划定学区并保留了1所村小,累计投入380余万元配置校车8辆、开通校车线路60余条,保证了学生就近、方便入学。五是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和享受特困人员待遇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2016年以来,累计资助学生2677人次,发放资金23.3万元。六是全力打造学校教育“三香园”(书香园、艺香园、技香园),艺术、体育、科技等学生社团覆盖面达90%以上,增大了学校吸引力。近三年全区小学年巩固率达100%。

  3.乡村教育质量有了提升。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把关各学校“三表”(课程表、活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督导、教研等部门及时跟进检查,确保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二是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以养成教育为突破口,将德育融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家乡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为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了学科教学德育渗透。三是青少年活动中心作用得到发挥。投资7681万元建设西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形成全区“中心+少年宫”校外活动模式。2016年以来,获国际少儿乒乓球比赛金、银、铜奖牌各6枚,国家级金牌46枚,省级金牌357枚;2015-2017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县(区)少儿乒乓球比赛总成绩第一名。四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出台《西安区对口帮扶实施方案》,开展了教研、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五是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出台《西安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化、规范化,2014-2018年共交流教师164人。六是强化乡村教师培训。制定了《西安区教师专业发展五年规划》,落实以师德教育、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为主要课程的全员培训。3年来有92名乡村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培训,占参培教师总数24.5%;78人参加“省培计划”培训,占参培教师总数18.6%,全员完成了每学年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七是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师德建设活动方案》《禁止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和师德承诺等活动,进行师德问题自查自纠,树立了教师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依法治教,教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方向。二是实行乡(镇)中心学校与村小一体化办学、一体化管理、一体化考核评价。中心学校采取统筹安排课程、集研、集备和巡回教学等措施,加强了对村小的指导和管理。三是通过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组织培训、开展活动等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签订校长《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校长责任目标。健全完善了学校章程和制度体系。四是为全区每名班主任配备了笔记本电脑,起到了激励导向作用。五是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利用校园监察队、护校队和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及时监管安全工作。聘用专职“安保人员”、配足了防爆器材,全区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常态化开展安全演练、“普法宣传月”“安全教育宣传周”“开学安全第一课”、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增强了师生安全意识、提升了自救能力。

  (五)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保障

  一是制定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在分班就读、奖励评优、入队入团、升学考试等方面与同城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及时变更登记学籍信息,实现“两免”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96人,全部免试就近入学。二是建立政府、学校、家庭各尽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落实教育和管理责任,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各校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定期与留守儿童交流谈话,对留守儿童心理、思想、情感进行有效疏导。实现校车线路全覆盖,方便了学生入学。

  (六)明确责任,优先投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制定《西安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及有关涉教部门职责,形成了政府统筹,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涉教部门积极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把义务教育工作职责列入了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实现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和“两免”政策全覆盖。西安区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19号)要求,落实了普通小学生每年600元、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拨。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两免”政策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中,西安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教师编制空缺现象严重。按照最近核定编制,去除预留4%,尚缺编110人,占编制总数13%。

  整改意见:希望西安区政府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和统筹调配教师,更好地优化教师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

  二是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虽发放了绩效工资,但未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再分配。

  整改意见:希望西安区政府尽快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真正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三是闲置校园校舍管理不规范。未出台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办法,存在个别校舍出租现象。

  整改意见:希望西安区政府尽快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依据规定对闲置校园校舍用地进行权属确认、用途变更和资产处置,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

  

 

辽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5月6日

(责任编辑:于丹)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