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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实验中学校教学楼、食堂防水及墙面大白、顶棚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8 16:54 信息来源:辽源市教育局

  辽源市实验中学校2号教学楼与食堂屋面防水年久失修(已超十年),虽局部维修也没解决根本问题,雨季出现渗水、漏水现象,室内多处墙面、天棚出现大面积墙皮脱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确保校园校舍安全运转及使用,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报请市教育局领导同意,决定对上述工程进行招投标。本工程按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据标准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各具备本工程招标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一、 工程主要内容

  1.屋面工程:拆除楼顶原有太阳能设施,铲除女儿墙原有防水层,水泥砂浆找平后,铺贴SBS(4mm厚)改性沥青卷材防水(面积约3600平方米)。

  2.天棚工程:拆除原有吊顶龙骨及矿棉板,重新做轻钢龙骨岩棉板吊顶天棚(面积近95平方米)。

  3.墙面工程:铲除楼内原有墙面大白,重新刮大白(两遍),面积约1662平方米,含脚手架搭拆。

  本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量清单。施工包含所需脚手架及上料平台等施工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所有建筑垃圾需运出校园,卫生需彻底打扫到学校要求标准,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

  二、招标条件及要求

  1.现状招标

  本次招标为现场现状公开招标,学校仅提供现场条件,提供水电源头,连接费用等由承包方自行接用。

  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加投标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质量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按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及校方设计要求施工、备料。施工期间要保证周围办公及行人安全,不得损坏学校物品及伤害师生及第三者,保证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工程,破坏处需恢复原样,质量需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

  4.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造价约定

  本次招标校方按照规定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36.0135万元。

  6.验收要求

  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学校总体维修方案、计划及要求组织施工,并履行相关变更及签证手续并备案。工程完工后由学校组织整体验收并计量,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综合验收,质量不合格拒付任何工程款。

  7.安全管理

  施工期间校方不提供备料场所,施工所有材料设备等由施工方自行保管、看护,并做好安全管理,造成的人员伤害及校方物品丢失等均由施工方负责,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不定期检查及验收。

  8.保修约定

  本工程按国家规定屋面防水保修期为五年,其他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保修期二年。

  9.资金拨付

  施工维修期间,工程款全部由中标方垫付,安全责任自行承担。工程决算完后除扣留保修费用(约定比例)之外,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三、报名、审核及开标要求: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3个工作日。

  2.有意投标者,请于市教育局网站发布3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到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名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发放招标文件地点:辽源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工程科)

  联系电话:0437-6679756。

  3.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持招标文件到辽源市实验中学校领取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自行踏查现场,并编制投标文件。

  联系人:王明      联系电话:13766055500

  4.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4.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采用A4纸装订,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否则视为废标。

  4.2开标一览表采用单独信封密封,投标代理人现场需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9月26日(周五)下午2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地点:辽源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工程科)。

  (注:海通证券大楼北侧五楼)

  6.当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

 

 

                            辽源市实验中学校

                        2025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刘旭东) [纠错]